【商城眾網訊】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今日就被告事件再發微博,羅永浩稱,如果勝訴就既往不咎當沒發生過,如果敗訴,將請原告上視頻網站對談。羅永浩是在評論網友關于“是 否會進一步追究原告責任”問題時發表的回應。網友@lee的問:如果你勝訴了你會追究這個“粉”的責任嗎?如果敗訴了你打算如何處理?
羅永浩于是回應稱: 他的訴求在道理上都是不成立的,我們勝訴了我就當它沒發生過;如果我們敗訴了,我會請他上視頻網站對談,我不是西門子的CEO,不會端著,不會回避問題,也不會在媒體誤導輿論的情況下坐視不理。
此前,訴訟案發生后,王思聰還評論稱:老羅:情懷足夠可以自動解鎖bootloader。
隨后羅永浩轉發了王思聰微博,并回應道:“1。測試版的某些設計在正式版中改了。2。我們預裝的第三方軟件可卸載(我們也許是第一個這么做的良心企業)但系統級軟件為基礎功能完整不能卸。3。我在微博上說過做bootloader,但技術部門因安全考慮否決了,我代表我自己道歉。4。祝普思投資,萬達集團,熊貓TV發展順利。”
實際上,在“羅粉”狀告錘子科技一案中,自稱“羅粉”的原告在訴狀書中表示,自己作為多年“羅粉”,在羅永浩高調進軍手機行業后,出于對錘子手機的期待和關注,于2014年10月30日通過天貓錘子科技旗艦店購買了一臺“Smartisan T1”,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,發現與羅永浩和錘子科技之前ROM發布會上宣講的并不相符,主要涉及4個明確承諾的功能未實現。
該原告涉及的“明確承諾未實現”的功能有:1)并不是所有預裝的App都可以刪除;2)缺乏“語音助手”的功能;3)缺少電源鍵自動解鎖的功能;4)沒有依照微博承諾過的提供解鎖root的 boot loader。
在原告訴狀書中,自稱“羅粉”的原告請求確認錘子科技在銷售“錘子手機”過程中存在欺詐,并退回貨款2480元以及7440元;還請求法院判令錘子科技就“不符宣傳”之處進行公開說明;支付原告為本案支出的4000元律師費,以及本案所有訴訟費用。
目前,該案已經在深圳市南山區進行了審判,但未當庭宣判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視頻網站直播對談是羅永浩比較認可的方式,此前圍繞王自如的手機測評,羅永浩曾和王自如約戰優酷進行了對談。更早之前,因為和方舟子的口水仗,羅永浩也多次邀約方舟子上視頻網站直播對談,但方舟子未應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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