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商城眾網訊】匹克體育發布公告,于2016年7月26日,要約人許氏體育有限公司要求董事會就根據公司法第86條透過協議計劃將公司私有化,向計劃股東提呈建議;公司股票申請7月26日下午復牌。
該計劃將規定,計劃股份將予注銷,以就每股計劃股份換取2.60港元(單位下同)現金。根據該計劃,注銷計劃股份應付總代價將由要約人支付。要約人應付代價介乎24.2億港元-24.5億港元。于本公告日期 ,計劃股份包括9.27億股,占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8.81%。
于本公告日期,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之若干購股權未行使,據此可發行最多1326.1萬股新股。上述購股權中,涉及1025.3萬股新股之未行使購股權截至本公告日期已歸屬,而涉及300.8萬股新股之未行使購股權預期將于2017年1月1日歸屬。
要約人將(或促致代其)根據收購守則規則第13條,向購股權持有人提出適當要約,以注銷每份已歸屬及未歸屬購股權。該購股權要約須待該計劃生效后,方可作實。
于本公告日期,要約人并無擁有任何股份,但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持有合共占已發行股份約61.19%。待該計劃生效后,預期將撤銷股份于聯交所上市地位。公司將緊接該計劃生效后向聯交所申請撤銷股份于聯交所上市地位。 倘該計劃并未生效或該建議失效,則不會撤銷股份于聯交所上市地位。
公告顯示,要約人乃為該計劃及購股權要約而成立,并分別由許景南、許志華、許志達持有40%、30%及30%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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