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日消息,新廣告法中增加了大量對藥品、醫療期限、保健食品等廣告的明確規定,并首次宣布互聯網廣告適用本法。然而,一些醫藥電商和藥企還沒有“改”完廣告詞和包裝,就被一批“職業打假人”盯上了。據部分醫藥電商人士反饋,這兩天陸續接到以打假之名勒索錢財的行為。
“新廣告法對我們的影響不是最大,但是,突然冒出來一批職業打假人士專門針對廠家之前的廣告詞,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包裝來找縫隙、找商機,這給廠家們帶來很大問題。” 康復之家董事長柏煜透露。
據悉,不僅僅是醫藥品類,在新廣告法公布后,遇到“打假人”的企業還包括化妝品、煙草、酒類、食品等公司,以及電商平臺。
經過咨詢杭州同一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尚競,商城眾網了解到,所謂“職業打假人”并不是在打假,其不向工商部門舉報,亦不是提醒違反廣告法的企業修改廣告內容,而是抓住所謂的企業的“把柄”,進行純粹的勒索。
例如,有“打假人”通知企業違反廣告法后,表示如果企業不向自己交錢,就進行舉報。
由于新廣告法在明確各種違法廣告行為的同時,亦明確、加大了違法懲罰力度——例如使用“國家級”、“最高級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語,即違反了第九條法規,將被罰款20萬到100萬元——因此,不少企業在沒弄清具體規則的情況下,出于某種考慮,可能會屈服于“打假人”。
律師尚競對此提醒道:“這種利用規則限制對于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、廣告發布者提出不合法要求,本身其實已經是違法行為,如果勒索金額夠高即構成犯罪。接到勒索后,企業配合勒索的行為其實相當于縱容犯罪。”
另外,商城眾網發現,昨日起網絡上開始盛傳一套對付“職業打假人”的方案,流程如下:
首先,商家給電商平臺寫免責函,平臺免責后,工商局就會直接找到商家;然后,商家不給工商局提交材料,拖延3個月;收到工商局罰單后,在30日或90日內要求復議;最后進入無線循環的申訴拖延中,變向和“打假人”對著干,讓其放棄。
不過,律師尚競表示,此流程過于復雜,“新廣告法實施后,城管部門對廣告的審批會上升一個階層,因此戶外的違法廣告會非常少;而對于網絡商家來說,首先應當比照新廣告法的規定進行自查,如果發現確實無意間觸犯了條文,立刻將相關信息刪除、下架就可以了,之后只有‘等待’。”
商城眾網了解到,當工商等部門“依法處罰商家”時,此行為是行政處罰——行政處罰首先關注的不是字面上的“合法性”,而是邏輯上的“合理性”,因此相比法文條款會給賣家寬容的余地。
“不建議企業配合舉報方,或主動干預此事,因為沒有什么更多需要主動去做的事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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